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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通讯网络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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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11: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当前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又有新变化,尤其是针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而实施的诈骗成为新动向,被骗金额之多,危害性之大,需引起高度重视。
手段一:境外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改号拨打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要求受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犯罪分子指定的账号内,后通过网络银行在境外将赃款层层分解并在ATM机上提现。在实施的诈骗案件中,全国单笔超过千万元案值的均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2013年10月,上海市一单位财务总监被骗2085万元;2013年10月,广东省一单位负责人被骗2731万元;2014年3月,河南省一单位会计被骗3866万元;2014年5月,湖北省一单位财务部负责人被骗1699万元;2014年10月,江苏省一单位负责人被骗1200万元。
手段二:境内的QQ诈骗犯罪团伙也将目标转向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QQ号码,并分析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号码,再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2014年以来,黑龙江、江苏、广东、河南、贵州、湖北、甘肃、新疆等地,均发生了案值超过百万元的针对企事业单位的QQ诈骗案件。2014年8月,黑龙江一单位被骗1200万元。
警方提醒:
1、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增强安全意识,切不可嫌麻烦。
2、将此通讯网络诈骗手段、内容在企事业单位成员内,特别是企事业主管、财务人员等广泛传阅学习,扩大知晓面,提高防范意识。 (通讯员 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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