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燕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为“降事故、保平安”,近日来,渠县交警加大对重点车辆路面查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源头。
7月8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与涌兴派出所一起,在渠县望石路清河村路段开展联合检查,发现二辆满载机砂的“百吨王”重型货车从渠县清河村方向往达州方向缓慢行驶,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检查。
经测定:两车限载总重36吨,一辆车货总重103.57吨,一辆车货总重112.15吨,分别超限287%,311%,属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目前,驾驶员郑某,潘某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因郑某驾驶证已记满12分,还将受到降低准驾车型的处罚。
渠县交警将长期、持续的对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悬崖勒马,不要继续损害公众利益,威胁群众出行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