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我市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陈某,46岁,女,1月12日驾车经湖南到大竹县,2月9日出现咳嗽、腹泻症状,2月12日到大竹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隔离治疗。
患者何某,48岁,女,1月20日驾车经武汉到渠县,2月12日到渠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隔离治疗。
患者李某,49岁,女,1月19日乘车经湖北到渠县,2月9日到渠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隔离治疗。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根据病例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测结果,市级专家组确认该3例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截止2月12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6例,其中:通川区5例、达川区3例、宣汉县4例、大竹县5例、渠县8例、开江县7例、万源市4例。
36例患者中,重症1例,已治愈出院5例,其余患者病情均稳定。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197人并实行医学观察,现已解除医学观察1541人,继续接受医学观察6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