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渠县坚持两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结合起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半年来,绿色屏障不断筑牢,生态底色持续擦亮。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365项、整改完成率98.9%。 深入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上半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2天、优良率84%。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常态化开展巡河督察,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持续加强河道采砂监管,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市上反馈渠江干流渠县段采砂相关问题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渠江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基本杜绝,河道采砂秩序和岸线管理不断规范。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坚持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上半年完成营造林2.4万亩,义务植树186万株,全县森林总面积达到60200公顷,森林覆盖率升至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