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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传奇再现 于 2020-2-5 08:53 编辑
现在疫情爆发,防疫关键时候,大家应该共同团结一致,自觉减少串门外出上街,和聚会,但是渠县现(东安镇)原东安乡和流溪镇一些乡村级干部里却在行政村多个路口采取强制封路封村手段,然我也知道这非常时期,禁止车辆和行人进去!也是为了群众生命健康。我也能理解并真诚感谢他们的付出,但这样封路真的合理吗,道路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除交通警察部门以外,任何一个私人封路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村里面万一出现需要急救病人和森林火灾怎么办???这些都是争分夺秒的事情,不知道干部想过没有??一旦因为拦截道路,阻挡了救援车辆进出,导致救援不及时造成的严重后果,谁来担责!所以请干部能不能抽派人员在每个道路出入口记录好进出每个人的体检健康数据,鼓励大家要限行而不是禁行。希望相关部门能核实一下情况后给一个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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