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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日记里写“鸡汤”的小偷
还记下了每一次的作案清单
不久前,台州开发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破获了一起案值超过20万元的系列盗窃案,在湖南抓获了嫌疑人胡某。
在胡某家中,警方找到一本日记。里面内容很丰富,字也写得很漂亮。最关键的是,日记本里还找到了胡某作案的证据。
文质彬彬字又好
民警都不相信他是惯偷
盗窃案发生在5月份。
5月11日凌晨,林先生从外地回到位于台州开发区的家中,发现窗户玻璃被人砸了一个大口子,多套纪念币被盗,总价约为18.8万元。
5月13日,辖区又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嫌疑人通过刷卡入室,盗走2部苹果手机及一部苹果平板电脑等财物。
通过视频追踪,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胡某。6月18日,胡某在湖南长沙落网。
“这个人看起来很斯文,说话举止都挺有修养。”经办此案的聂警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刚抓获胡某时,自己也不相信他会是个惯偷。
面对审讯,胡某断然否认曾经作案,还和聂警官谈起了文学、历史。
这时,聂警官想起了从他家中搜到的日记本,“胡某家里乱糟糟,唯独这个日记本保管得很好,虽然写了近半本,还像崭新的一样,连折页的痕迹都没有,字也写得很漂亮。”
聂警官说,胡某基本上每天都会写点东西,“不仅有对过去的回忆,也有对暗恋的一位姑娘的情感表达,还有不少‘鸡汤文’。”
在日记本里,聂警官找到了3个辖区内的地址,正是曾发生盗窃案的地方。
面对这个“巧合”,胡某不得不认罪。
曾打工攒钱念函授
却因欠债走上盗窃路
今年33岁的胡某是湖南桃江人。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胡某高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求学。
打工期间,胡某省吃俭用,用攒下的钱,报了大学函授班,学习喜爱的文学专业。胡某说,自己在困苦的时候,就看看书,读读文学作品,写写文章,苦中作乐。
7年前,胡某结婚,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但好景不长,胡某和老婆因琐事导致感情不和,没几年就离了婚,孩子判给胡某抚养。
因为入不敷出,他经常向朋友借钱。根据日记本里的记录,案发前他已经背上了八九万元的外债。
2015年,胡某因为在舟山小偷小摸留了案底,工作也不好找。
今年5月,他从舟山辗转到了台州,找不到工作,又没钱用了,所以就又想到了偷。胡某说,自己每次出去偷东西,心里都会有愧疚感,为了抒发心里的感慨,他就会把相关的内容写下来,但他万万没想到,日记本却成了他的作案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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