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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才能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车”
失主前来派出所报失 居然转眼就巧遇了自家丢失的电动车 丢失的车辆为何出现在派出所? 究竟谁是偷车人?
在命运的安排下 平时的“拉客司机” 背后的“偷车小贼” 终于浮出水面
2018年9月,在广安市偷盗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害怕被警方抓住的刘某林(男,20岁,广安市前锋区人),驾驶着偷来的电动三轮车连夜逃窜至渠县,此后,其先后在渠县共偷盗3辆电动三轮车。目前,刘某林因涉嫌盗窃罪,被渠县警方拘留。
2019年9月4日8时许 渠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家停放在渠江镇第三小学教师宿舍楼下 的电动三轮车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在进行现场查看后 民警将报案人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 突然 电话铃声再次响起
有群众报警称: 在渠江镇第三小学旁边 来了一个面生的三轮车司机 不认识路 开车技术也不好 行为可疑 请民警前来查看 城南派出所另一组民警立即前往查看 到达现场后 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目光躲闪、言词含糊 既不是本地人 也没有驾驶证 于是 民警将该驾驶员及三轮车带回派出所询问 正在这时 刚刚做完笔录准备出门的报案失主突然大喊: 警察同志 这辆电动三轮车就是我家丢的三轮车!
到达渠县后 不识路的刘某林在开着车胡乱闲逛时 由于驾驶技术不高 导致驾驶的三轮车侧翻 当刘某林在群众的帮助下把电动三轮车扶起 却发现该车无法继续使用时 就地将该三轮车丢弃在渠县滨河路附近 举目无亲的刘某林不敢回广安又要维持生计 就故技重施 又打起了偷窃电动三轮车的主意
得手后 刘某林开始利用偷盗来的电动三轮车 做起了“拉客”生意 由于对渠县道路不熟悉 刘某林通过收取较少费用 靠乘车群众指路的方式“拉客” 从而赚取生活费 当偷盗来的电动三轮车出现问题或者无法充电时 刘某林就随意将其丢弃在某处 并再次寻找偷盗目标 从2018年9月至今 其在渠县先后偷盗3辆电动三轮车 “常在河边走,怎会不湿鞋” 刘某林必将为自己的偷盗行为付出代价!
在民警的进一步审讯中 违法行为人刘某林如实交代了 自己在广安及渠县 偷盗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刘某林提供的线索 到达其遗弃车辆地进行调查及核实 并将其从广安偷盗后遗弃的车辆 扣押至派出所 经双方确认核实后 该辆三轮车已“完璧归赵” 失而复得的广安车主徐某为城南派出所民警 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由于违法行为人刘某林对渠县道路不熟悉
目前 渠县警方已找回2辆电动车 正在对暂未找回的2辆电动车遗弃地 进行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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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 渠县公安绝不手软 若发现有效线索 欢迎广大朋友向渠县公安 积极提供 平安渠县 由我们一起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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