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分类有序恢复全县交通运输服务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科学 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 生活秩序,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四川恢 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达州市交通运 输行业复工营运疫情防控规范等 12 个规范的通知》要求, 经县 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从 2 月 24 日 0:00 起,分类有序恢复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满足人员车辆正 常通行,促进复工复产复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有序恢复运输服务
(一)持续推进包车客运。全面落实省市出台的农民工安全 有序返岗“春风行动”方案及实施细则,继续坚持“统一收集信息、 统一健康服务、统一运输组织、全程严防严控、全程温馨服务、 全程跟踪监督”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春风行动”,确保外出农民工 有序返岗、安全返岗、温馨返岗。
(二)分类恢复班线客运。按照“先主线、后支线,先少量、 后补充,兼顾复工复产”的原则,优先满足农民工外出务工、学生 返校。一是恢复福建、成都、达州、南充、绵阳等跨县以上线路, 并对途径湖北境内的线路车和“春风行动”包车实施绕行措施。二 是县内农客班线(除岩峰镇、三板镇、清溪镇)按照先少量、后 补充的原则逐步分阶段恢复,同时各客运车辆在途经未经允许开 行的乡镇,严禁上下旅客。
(三)有序恢复城市客运。公交企业恢复公交线路运行;出 租车企业要统筹调度出租汽车运力,不得随意停运,疫情结束前 不得超出县界运营。
(四)全面恢复水路运输。全面恢复客运渡口、码头运行, 并加强对群众出行必经的客运渡口、运送春耕物资必经的码头运 力保障。
二、取消渠县境内车辆临时管控措施
取消渠县境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需要通行证临时管控措施; 对进出岩峰镇、三板镇、清溪场镇车辆继续执行临时管控措施, 直至疫情解除。
三、保障道路畅通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道及时撤除(除岩峰镇、 三板镇和清溪场镇)所有交通防疫检测点。确需设置交通防疫检 测点的,待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置和开展防疫检测工 作。
各乡镇要对重点人员精准管控,其设置的劝导点不得对过往 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
四、严格落实防疫和安全措施
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运输场站和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体 温检测、设置隔离室等防疫措施。疫情未结束前,客运车辆要严 格执行 50%客座率和设置途中留观区域等规定,司乘人员要严格 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和实名登记制度; 并严格执行“三不进 站、七不出站”“车辆例检”“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等安全生产制度。
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