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小伙伴 都会选择开车出行 自己开车方便快捷又省事 但是!在开车出去的途中 有时会发生交通违章
这种情况基本都是托朋友帮忙处理 或者自己跑去当地处理 很是麻烦 不过现在好消息来了! 下月起,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新规来了
2020年5月1日起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 交通违法罚款(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工作
1.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公交管〔2019〕543号),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处罚标准,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处理地在同一省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简称缴款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处理地所在省缴纳罚款,罚款收入按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3.缴款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接受处理的,可在处理地所在省缴纳罚款,也可按本通知规定跨省异地缴纳罚款,罚款收入按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1.各省在同时具备中央和省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资格的银行范围内,选定银行代收跨省异地缴纳的罚款。
2.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接受处理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缴款人使用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款的,由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后续业务流程与通过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的流程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