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渠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题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权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总决算及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域内“行刑衔接”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董之平辞去渠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表决通过了刘超为渠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任命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县人民法院有关同志的免职案和任职案;审议补选了崔大鹏、赖权宏为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杜权军为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吴强、曾万富、郭鹏飞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洪波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