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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近年来,渠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不断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案件查办,狠抓纠风治乱,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即日起,“廉洁渠县”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全面展现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典型案例、事例和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老人家,您拿好,数一数退的钱对了没有。” “对的对的,没想到这个钱还能退回来,纪委的同志真的把我们的事放在了心上,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感谢你们!” 近日,在岩峰镇百宝村违纪款清退现场,当接过退还的1000元钱时,村民杨大爷激动地说道。
此前,岩峰镇纪委在开展“有事找纪检”联合大接访时,百宝村村民向纪检干部反映支部书记王某涉嫌违规收取村民“劳务服务费”问题。岩峰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后,随即将该问题线索上报给县纪委监委,并采取“片区联动+挂包督办”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问题线索高效办理。经查,自2023年3月起,为了让村集体账面上的集体经济收入金额数字“好看”,百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由村集体成立的劳务公司,以向申请建房的群众派遣劳务的名义收取群众“劳务服务费”,用于充实村集体账务。然而在具体实施时,该劳务公司在向4户群众每户收取了1000元“劳务服务费”后,却并未与建房群众签订服务协议,也未向建房群众提供任何劳务派遣..........“王某的行为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在违纪款清退现场会上,工作人员现场宣布了对王某的处分决定。“我们将用好违纪款清退现场会等形式生动的警示教育作用,亮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决态度,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有力监督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手’,切实守护好民生福祉。”该镇纪委书记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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