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方案>的通知》(渠委办〔2019〕9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渠县2019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网络投票活动方案》。
一、投票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4月14日
二、投票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
三、投票内容
县级相关媒体发布信息,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纳入县级整治工作备选的20个问题进行网络投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15个问题。
四、投票安排
牵头单位:渠县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渠县广播电视台,渠县网络舆情中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一)投票形式。网络投票
(二)投票方式。通过“爱上渠县”公众号、渠县新闻网、渠县网APP参与网络投票。
(三)投票要求。渠县广播电视台、渠县网络舆情中心要充分利用所属各种媒体开设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投票专栏专题,发布纳入县级整治工作备选的20个问题,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网络投票活动,充分征询全县人民的意见,投票情况于4月14日上报县委宣传部(报送邮箱:863184117@qq.com)。县委宣传部汇总各单位投票情况,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15个问题。
(四)宣传引导。县级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发布投票信息,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利用公告、LED屏、微信群、QQ群等宣传途径,及时公布投票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引导全县人民踊跃投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各媒体、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备选问题的网络投票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渠县广播电视台、渠县网络舆情中心要建立健全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值班制度、征集工作保密制度、征集内容报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活动积极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