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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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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渠县发改委关于城市居民用水量及收费标准的调整通知看有些不合情,也不合理。居民呼声较大。从国家规定:第一档用水220方以内3.45元/方,第二档用水300方以内4.83/方,第三档用水300方以上5.83元/方。
上海第三档价3.45元/方,北京第三档260方以上9元/方,广州第三档价3.96元/方。而渠县第一档13方,价2.35,第二档大于13小于20方,价3.52,第三档大于20方价7.05。根据国家规定和北上广三大城市看渠县发改委的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没结合居民实际。建议:
1,调整用水量的标准,第一档20方,第二档30方,第三档40方。
2,收费标准:第一档2.65元,第二档3.25元,第三档3.96元与广州同。敬请政府和相关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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