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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困难人群看过来,这里有一份临时救助政策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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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0: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一、救助对象及范围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

3.县政府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

1.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巨大,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1000-3000元。

2.对患重特大疾病住院,经医保局或新农合报销以及各类保险、救助措施落实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较大的,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1000-3000元。

3.对困境儿童,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1000-3000元。

4.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500-2000元。

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救助,申请救助家庭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但全年救助不超过3000元/户。

三、下放审批权限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渠府发[2018]11号)要求,将农村居民救助金额600元以下、城市居民救助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审核审批。

四、救助程序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由县民政局审批。乡镇审批的临时救助部分,由县民政局汇总后报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社会救助股政策咨询电话:0818-720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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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0:3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能真正救助到穷人家里才是百姓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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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7: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政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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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7:2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政策好,补助金额似乎少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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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8:3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杯水车薪,改变不了大病致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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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9:0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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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21:38: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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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23:1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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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6 05:3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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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6 08:5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宕渠悠然 发表于 2019-7-15 18:33
杯水车薪,改变不了大病致贫的现象

自己不晓得健康时给自己买份保险,不能事事依靠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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