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事故、保平安”,近日来,渠县交警加大对重点车辆路面查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源头。
7月8日渠县交警大队五中队与涌兴派出所在渠县望石路清河村路段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二辆满载机砂的“百吨王”重型货车从渠县清河村方向往达州方向缓慢行驶,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检查。
经测定:两车限载总重36吨,一辆车货总重103.57吨,一辆车货总重112.15吨,分别超限287%,311%,属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目前,驾驶员郑某,潘某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因郑某驾驶证已记满12分,还将受到降低准驾车型的处罚。
渠县交警将长期、持续的对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悬崖勒马,不要继续损害公众利益,威胁群众出行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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