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的公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了进一步推进 2019 年整治工作,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在整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我县决定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整治过程中不动真碰硬、不敢于出实招、下深水,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二)落实整治任务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存在与整治任务相关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对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活动具体整治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2019 年集中整治的“10 件事”对应监督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1.机动车乱停乱放,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监督投诉电话:0818-721688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0818-7216288(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2.假冒伪劣商品泛滥,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桶装水和瓶装饮用水企业、农村坝坝宴、食品零售业、食品添加剂)监督投诉电话:0818-73222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15983858883(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322070(县交运局办公室)、0818-7205366(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555111(县综执局执法大队)、0818-7301993(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5.场镇公共服务配套不齐,缺少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绿化休闲场所的问题监督投诉电话:0818-7322017(县住建局村建股)、0818-7320996(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228628(县环治办督查股)、0818-7320733(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7.农村自来水未安装的问题;农村饮水存在缺水、水质差、污染严重的问题监督投诉电话:0818 -7218027(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股)、0818-2566289(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313806(县经信局信息和无线电管理股)、0818-7201788(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781123(县医保局办公室)、0818-755093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200017(县卫健局医政股)、0818-7220663(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11.出租车运营不规范,存在不打表、乱拼车、乱收费等问题监督投诉电话:0818-7322070(县交运局办公室)、0818-7205366(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投诉电话:0818-7201293(县纪委信访室)监督投诉电话:0818-7322439(县教科局纪工委)、0818-7321748(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二)渠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渠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