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女性可以一次性缴清社保吗?近日,家住达川区的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市民热线2382258,咨询了一些关于自费缴纳社保的疑问。
李先生的表姐田女士今年已满55周岁,一直在浙江务工,期间换过多个工厂,只有部分工厂缴纳了社保,导致中途有几年社保断缴的情况。由于工厂50岁之后就停止缴纳社保,田女士后来便转回达川区自费缴纳。从2008年开始缴纳社保,断断续续缴纳了9年加2个月的社保。
李先生网上查询后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表姐在工厂时属于女工人且已年满55岁,而社保需要累计缴纳满15年,退休后才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李先生想知道是否可以将剩下的6年社保一次性缴清?
记者采访了达川区社保局覃书记,他查询了田女士的社保缴纳情况后,表示田女士共缴纳了9年零2个月的社保,且已转回达川区缴纳了4年的社保,按规定只要是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的企业职工,以个体身份续交5年以上的社保,达到55周岁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下年限的社保。
覃书记建议,田女士12月份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申办,可以将今年社保缴纳完毕后,再将剩下的4年零10个月的社保费用一次性缴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7.1实施)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也有像田女士一样的市民虽然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补缴年限太长,便不想再缴纳,想了解以前缴纳的社保费用怎么处理?覃局长回应称:“如果参保市民不想继续缴纳,可以退回到外省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和本地以个体身份缴纳的全部。”因为社保缴纳很多人有不同的情况,建议参保市民前往社保缴纳窗口详细了解具体政策。
( 作者: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礼山 编辑:刘民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