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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8 11: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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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老楼加装电梯
电梯看起来是小事,却是影响一个家庭生活起居的核心问题,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老人,走楼梯颤颤巍巍,几步路都得有人搀扶,怕走楼梯危险,甚至常年不下楼、不出门,一部电梯,成了“悬空老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刚需”, 改善提升社会效率。
以上海为例,近日房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会议,其中提到了两个“全覆盖”。
1是可行性评估,要指导街镇尽快完成小区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的全覆盖。
2在目标任务,要实现各区每个街镇有加装电梯启动的全覆盖。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发布25项地方标准,其中,《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江苏发布《住宅设计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将设置电梯的标准提高,明确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更让人感到头疼的,是所谓的“一票否决”。
很多城市在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中,都规定需要"加装电梯栋业主90%以上同意”,同时还有一个条件:“未签订改造协议的业主无激烈反对意见”。
什么叫“无激烈反对意见"?我们看到现实的案例中,反对加装电梯的低层住户,意见没有不激烈的,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执行,很多地方即便想装电梯,也是有心无力。
正是看到了装电梯的难度,才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布新规,加装电梯不再实行“一票否决”,就算有个别业主反对也没用。
近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明确,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即可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1,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
2,拟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
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以前北京的规定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此次直接降到了三分之二,哪怕不签订加装电梯的协议,一票否决式的反对,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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