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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3 12:44:5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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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网民朋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调查经过:经查,您反映渠县2路公交的问题确实存在,是因为旅客携带行李超过标准。根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处理结果:县运管所已责成公司约谈2路公交车队长,必须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得与乘客发生争执,提高服务意识,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及电话:陈 波 189828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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